不老屯镇位于密云县北部山区,密云水库北岸,是保护首都水源安全的主要乡镇。大风、浓雾、冰雪、强降雨和雷电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近年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指导方针,以我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为契机,打造“生态密云、休闲之都”为抓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狠抓安全管理,以确保不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确保良好的旅游环境、秩序,确保不发生旅游投诉为目标,加强领导,严格管理,保证游客在我县享受安全、健康、有序、欢乐的环境,不断树立“原生态山水、体验式休闲”旅游的良好形象,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游客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维护我镇的旅游形象,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旅行社管理条例》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游客伤亡事件。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向事发地相关部门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寻求当地政府援救与帮助。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事发地及注册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的善后工作。
四、组织机构
(1)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其他组成人员
组 长:宋淑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组长:王 义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组 长:李玉良 党委副书记
王东清 纪委书记
赵德满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建国 副镇长
雷秋荣 副镇长
成 员:郭俊江 武装部部长
程淑莲 宣传委员
郑仲志 财政科科长
季宝发 旅游开发办主任
赵瑞林 派出所所长
吴东山 经济与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
杨志亮 农办主任
祝希春 党政办主任
郑广东 卫生院院长
冯宝庚 工商所所长
任自然 电管站站长
杨树军 水管站科员
杨瑞华 民政科科长
郝桂林 机关事务办主任
何宏伟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丁永柏 林业站站长
张振学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徐长文 综合科科长
高全武 教委副主任
王文德 环卫所所长
王振生 兽医站站长
高生林 信访办主任
(2)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根据镇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分工如下:
宋淑文同志:负责领导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的全面工作,做好全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工作以及各专项指挥部的领导工作。
王义同志:协助组长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工作;负责交通安全事故(浓雾、冰雪天气)应急领导小组、镇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镇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工作。
赵德满同志:负责镇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镇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镇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领导小组和电力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工作。
王建国同志:负责镇反恐和刑事案件应急领导小组、镇抗震应急领导小组、镇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应急领导小组、采矿业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工作。
雷秋荣同志:负责突发公共文教、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工作。
郭俊江同志:负责协调各行政村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程淑莲同志: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赵瑞林同志:负责指挥派出所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工作,负责镇反恐和刑事案件应急领导小组直接指挥工作。
祝希春同志:负责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通讯联络工作。
(3)镇应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
建立镇应急领导小组的协调机制,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统筹协调工作。祝希春同志担任镇应急办公室总协调人,吴东山、郝桂林同志协助总协调人开展工作。
镇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旅游办公室主任季宝发担任。电话:81098119
五、工作职责
(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三)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和协调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负责上报各类旅游突发事件。
(四)认真落实事故的“三不放过”原则,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者要建议进行责任追究。
(五)依法对本辖区内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应急救援适用单位
(一)旅游企业:
1、 要成立安全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制定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熟悉安全救援常识、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2、 对开展特殊旅游项目的活动,事前必须制定好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
(二)旅游饭店
1、要成立安全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认真做好消防、治安、卫生、防疫工作和各种紧急救援的物质准备工作,防范各类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
3、要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熟悉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护常识。
4、餐厅、厨房、商场、舞厅、酒吧等卫生防疫要达标。对重要的公共场所要加强值班制度和卫生消毒制度。
5、加强对配电房、水泵房、锅炉房、消防和安全监控室等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严格操作规程。熟悉应急预案、防护措施。
(三)旅游景区(点)、游乐场所
1、成立安全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下设抢救救援组,警戒保卫组、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疏散引导组等组织。
2、要制定各类游览、游乐规则和游客须知。
3、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检查,坚持日小检,周中检、月大检,要保存好原始检查记录。
4、对于景区(点)在旅游黄金周期间,要加强警力,并做好重点时段的游客分流疏散工作。
5、加强对全体员工进行旅游安全应急救援培训,提高救护技能。
七、应急救援措施
(一??成立旅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二)应急人员要学习和掌握一定的旅游安全防护技能及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消防、卫生、防疫、救护等安全知识、应急措施,增强对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抢救和保护措施,并报告相应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
(四)当发生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时,现场安全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按操作规程,及时处理,同时要报告本单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五)在遇到险情、灾情时,应按要求做好疏散撤离工作,并及时提醒游客和附近的群众要听从现场统一指挥。
八、应急救援程序
(一)当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并就近寻找有关救援单位。同时电话上报县旅游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9045461),或报镇应急办公室81091595。
(二)事故单位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应急处理工作状态,以最快捷的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抢险救援行动,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书面将事故发生及救援情况报旅游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镇应急办公室。
(三)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并报告同级政府、上级旅游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紧急救援,保护现场,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